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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

第三屆全國休閒農場童詩童畫競賽 開跑囉!

以下文章及圖片來源出處 http://www.taiwanfarm.org.tw/com/index.php/tw/latest-news/the-events/142-2010-05-09-03-16-17.html




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將藝術與美學融合入休閒農業,自2008年起辦理「休閒農場童詩童畫競賽」活動,希冀透過辦理兒童的詩詞與繪畫比賽,來推動「美 學、藝術與休閒農業的對話」,「兒童文學藝術」是文化與藝術中最活潑、最具幻想力,兒童赤子之心具有直接、天真、純樸又饒富童趣,其文字與繪畫之創作最富 韻味,直接表現出孩童無拘無束的純真意境。
為了讓孩子更貼近土地、親近農業,並透過純真的文字與繪畫將所見、所聞、所想記錄下來,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委託「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」所辦理 「全國休閒農場童詩童畫競賽」獲得全國家長及小朋友的熱烈參與,第三屆將以「放暑假,來農場寫詩、畫畫」為口號,讓家長及老師們能於暑假期間或是校外教學 活動時,帶領小朋友一同來體會農場之美,並以童詩、童畫方式表達出小朋友最純真的創作力。
  • 辦理單位:
指導單位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
主辦單位: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
協辦單位:台北藝術大學美術系、台灣現代詩人協會、國語日報
  • 參加對象:
全國公私立小學一至六年級學生【填具99學年度(99/8~100/7)學籍之學童】
  • 比賽內容:
(一)童詩徵文比賽:
  1. 徵選組別:低年級組(1~2年級)、中年級組(3~4年級)、高年級組(5~6年級)。
  2. 徵文主題:題目請依報名表格式書寫(須註明農場名稱),內容以描述休閒農場內體驗、活動、景觀等。
  3. 作品規格:創作主題需以合法休閒農場為限,名單以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公告為準 www.taiwanfarm.org.tw/com。請以正楷書寫於有格稿紙,作品限80字以內(低年級組可用注音書寫)。文體採童詩創作。
(二)童畫繪畫比賽:
  1. 徵選組別:低年級組(1~2年級)、中年級組(3~4年級)、高年級組(5~6年級)。
  2. 繪畫主題:題目請依報名表格式書寫(須註明農場名稱),繪製休閒農場內體驗、活動、景觀等。
  3. 作品規格:創作主題需以合法休閒農場為限,名單以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公告為準 www.taiwanfarm.org.tw/com。限用8開圖畫紙(27.5cm X 39.5cm)創作,作畫工具與顏料素材不拘。
(三)附註:
參賽作品需以取得許可登記及專案輔導之休閒農場為對象。休閒農場名單可至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查詢【全國已取得許可證之休閒農場】。
  • 收件方式:
本活動於即日起開始收件,請將作品於99年9月30日前,以郵戳為憑,於信封上註明參加項目(童詩類、童畫類),郵寄至260宜蘭市校舍路29巷118號3樓「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」收。
  • 評選方式:
(一)初選:初選將於99年11月舉行,參賽作品依作者年級分為三組(低年級組、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)進行初選,每類每組將評
選50件入圍作品進入全國複、決選。
(二)全國複、決選:各組入圍作品進入全國複、決選,每類每組評選出前三名、優選及佳作得獎者。
(三)評分標準:
【童詩類】
  1. 主題表達意境佔40分。
  2. 結構佈局手法佔30分。
  3. 文字(含標點符號運用)佔30分。
【童畫類】
  1. 主題表達意境佔40分。
  2. 色彩結構佔30分。
  3. 繪畫運用技巧佔30分。
(四)成績公佈:得獎名單將於100年3月公佈於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 www.taiwanfarm.org.tw/com,並另行以公函告知
得獎者。
  • 頒獎:
各組前三名、優選得獎者獎學金、獎狀、獎品將於100年3月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舉辦頒獎典禮頒發,佳作得獎者將於頒獎典禮後寄送,委請就讀學校代為表揚。
  • 獎勵方式:
(一)錄取名額
  1. 童詩類:分為低年級組、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,每組評選出前三名共5名、優選5名、佳作40名,總共150名。
  2. 童畫類:分為低年級組、中年級組及高年級組,每組評選出前三名共5名、優選5名、佳作40名,總共150名。
(二)獎項:
徵選作品分為童詩類低年級組、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,童畫類低年級組、中年級組、高年級組,獎項分述如下;
  1. 第一名:每組各乙名:獎學金15,000元+休閒農場住宿券1張+獎狀乙幀。
  2. 第二名:每組各貳名:獎學金10,000元+休閒農場住宿券1張+獎狀乙幀。
  3. 第三名:每組各貳名:獎學金7,000元+休閒農場住宿券1張+獎狀乙幀。
  4. 優 選:每組各伍名:獎學金3,000元+休閒農場住宿券1張+獎狀乙幀。
  5. 佳 作:每組各40名:紀念品1份+獎狀乙幀。
  6. 農場主人特別獎:前三名及優選得獎者,將額外獲得由作品描繪休閒農場主人精心挑選特別禮物。
  7. 指導老師獎:前三名得獎者之指導老師將獲得休閒農場住宿券1張+紀念品1份。
九、備註:
(一)參賽者可同時參加童詩類及童畫類比賽,但每一類別只限參加一件。
(二)投稿作品需詳填報名表,並隨作品郵寄至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。
(三)參賽作品恕不退件,得獎作品版權屬於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所有,並有權以任何形式刊載、轉載及使用參賽作品於各式
作品及媒體上,不另致酬。
(四)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、違反著作權法規定,發現有該等情事者,取消其參賽權,並追回所頒給之獎學金、獎狀、獎品。
(五)得獎者之獎金,依所得稅法之規定,將由主辦單位開給扣繳憑單。
(六)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訂並公佈於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網站 www.taiwanfarm.org.tw/com
(七)聯絡方式:
台灣休閒農業發展協會 廖淳慧秘書 
電話(03)9381269 傳真(03)9382610
E-mail: angela@taiwanfarm.org.tw 這個 E-mail 地址已經被防止灌水惡意程式保護,您需要啟用 Java Script 才能觀看
全國休閒農場童詩童畫競賽 官方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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