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 詳細內容
*年度 100
*主旨 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,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。提昇國內圖畫書創作及教學,啟發學習藝術興趣,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。
*指導單位 教育部
*協辦單位 各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、文化局
*獎勵
獎勵:
1.各獎項得獎者,除獎金外,另頒發獎狀,若屬共同創作者,獎狀分別頒發,獎金部分請自行分配,惟請於報名表先填具獎金分配比例。
2.高級中等(含)以下學校獲獎者之學校校長及指導教師,由本館函請各縣市(含直轄市)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依權責優予辦理敘獎;另獲獎者之指導教師,本館將頒發指導證明書。
*收件 收件:
(一)收件方式:作品一律採掛號(或包裹)郵寄。
(二)收件時間:自民國100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。(以100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
(三)收件地址:以掛號(或包裹)郵寄至「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」收,信封上須註明「參選2011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」及參選組別。
*日期 100/3/1~100/4/15
*內容 詳見徵選簡章,簡章索取
本徵選簡章及參選報名表一律於本館網站(http://www.arte.gov.tw)及臺灣藝術教育網(http://ed.arte.gov.tw)下載。
洽詢電話:(02)2311-0574分機125。
*連結網址 http://ed.arte.gov.tw/painting/2010.htm
*檔案下載 徵選簡章 參考範例
作品標籤 報名表(WORD檔)
學生名冊 報名表(PDF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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