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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

自然野趣DIY 創作競賽

 以下資料來源 http://trail.e-info.org.tw/active_diy_drift.asp
以豐富的想像力創作生動活潑的作品,呈現自然中物物皆美及珍惜自然的觀念

自然野趣DIY 創作競賽

一、活動主旨 

大自然是活生生的藝術教室,隨著四季的更迭交替,不時變化著一幕幕動人的樂章,而自然中的一草一木,從生命的孕育到枯萎腐朽,自有其生態和生命美的價值。本活動鼓勵民眾運用自然的素材,以豐富的想像力創作生動活潑的作品,呈現自然中物物皆美及珍惜自然的觀念。

二、辦理單位

主辦單位:
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
承辦單位:
社團法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

三、參加對象

社會大眾,不分年齡、國籍

四、作品內容

  1. 運用自然的素材,以豐富的想像力,創作一幅平面展示的作品。
  2. 展現自然之美無所不在,物物皆有其價值的觀點。

五、作品格式規定:

  1. 作品規格:尺寸以40×60公分的厚紙板或薄木板為襯底,厚度不高於15公分。
  2. 素材:運用步道上撿拾的自然物(葉片、樹枝、果實、石頭…等)為主,可輔以圖畫、素描、圖片、照片等各種平面素材,不拘型式創作。自然物應先陰乾處理,以免容易潮濕長霉。(得獎作品可保存至民國100年底展出)

六、參賽方式

  1. 本活動一律採線上報名(開放日同收件日期),參賽者請列印活動報名表並填妥著作授權同意書,連同翻拍作品圖片(8×12吋)以掛號郵寄或親自送至:116台北市文山區萬隆街38號,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環境信託中心 收,信封需有「自然野趣DIY」參賽字樣,郵寄以郵戳為憑。
  2. 收件日期:
    第一階段:2010年10月1日至2010年10月29日。參賽者繳交翻拍作品圖片(8×12吋)及列印報名表,提供第一階段初選評審。
    第二階段:2010年11月5日至11月12日。公告初選名單後,經通知再繳交原作品。
  3. 參選者送件繳交作品時,請自行保護作品,作品運送過程中受損,請自行負責。親自送件者,應於期限內送至收件地點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4.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,未得獎作品若欲取回,請於公布得獎日一個月內自行取回。

七、參選規定

  1. 每人報名作品不限件數,但前三名及優選每人限得獎一件。
  2. 參選作品凡已獲其他單位獎項者,不得重複參賽。作品如係抄襲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者,除自負法律責任外,並取消獲獎資格。上述情事如已發給獎金、獎狀時,所領獎金、獎狀應繳回主辦單位。
  3. 得獎人需簽訂「著作授權同意書」,得獎作品之圖文內容完整著作權均讓與主辦單位農委會林務局所有,並可提供所屬相關業務單位無限次數及範圍使用。
  4. 著作人格權屬創作者,主辦單位同意得獎人將作品圖檔以非營利方式自由使用。
  5. 本簡章未盡說明事宜,主辦單位得以隨時解釋、修正之。
  6. 請遵守以下使用素材的原則:A-不捉活的生物、B-不採折花木、果實、樹葉、枝條,C-不添加化學藥劑、D-不到森林遊樂區、國家公園與保護區任意採集、E-不強取豪奪。

八、評審方式

  1. 評審委員:邀請生態與自然繪本的專家進行評審。
  2. 評審標準:創意度40% 、主題契合度30%、題材豐富性30%

九、獎勵方式

第一名(獎金參萬元)加獎狀乙張。
第二名(獎金貳萬元)加獎狀乙張。
第三名(獎金壹萬元)加獎狀乙張。
優選五名(獎金各陸仟元)加獎狀乙張。
佳作獎十名(獎金各參仟元)加獎狀乙張。

十、洽詢方式

 請電洽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(02)2933-2233蔡怡珣。
相關活動訊息將於8月初詳載於本活動專屬網站:http://trail.e-info.org.tw
 
自然創作DIY自然創作DIY 取用自然物為素材的藝術創作,例如步道上撿拾的枯枝、樹葉、果實、石頭等自然物,運用想像力組構一幅作品。活動的過程中同時宣導正確的撿拾觀念,不強取豪奪、適量收集,在不危害自然環境的原則下,展現物物皆美、愛惜生態的觀念。


以上活動的比賽成果,將於民國100年舉辦四場巡迴展和十年步道成果展,呈現步道藝文推廣的豐碩成果。




全國步道系統系列推廣活動
主辦單位:
林務局LOGO
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 http://www.forest.gov.tw
台灣山林悠遊網 http://www1.forest.gov.tw
承辦單位:
環境資訊協會LOGO
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http://e-info.org.tw
洽詢電話:(02)-23021122#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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